问题 | 重庆市失业保险领取标准2022 |
释义 | 重庆失业金2022年最新领取条件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参保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作,而且失业后按规定已经办理了失业和求职登记,这类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金。 重庆失业金2022年最新领取标准是统一每月1050元,只要是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每月领取1050元的失业金。 重庆失业金领取标准2022相比往年有很大的变化,原重庆失业金标准是按照区域划分为两个档次,2022年将两档合并为一档,每月统一为1050元,标准最高上调了30% 法律依据 《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和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及其职工(依照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除外),必须依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参加失业保险: (一)各类企业及其职工; (二)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四)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五)国家机关中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和其他工勤人员; (六)驻渝部队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七)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第三条 单位及其职工有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义务;失业人员有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四条 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分级管理。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失业保险调剂基金。 第五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市的失业保险工作。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失业保险费的征收。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依法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每年至少向社会公布一次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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