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举报当地派出所可以适用以下几种方式举报: 1、向检察院反贪局提供调查证据和材料; 2、向纪委和政府监察局检举; 3、向其上级公安关投诉; 4、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线索; 5、全国公安机关和民警违纪违法专用举报。 二、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人民警察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其作出的处理或者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更。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 三、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人民警察必须做到: 1、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2、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3、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4、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建立督察制度,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