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沈阳市特病办理流程如下: 1、首先,患者必须由专业的医生诊断治疗,并获得有关病情的诊断证明、 医学检查报告、治疗细节等资料; 2、然后,申请特殊病会计书。其中,申请人必须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有关特殊病情况的诊断证明,以及处方、病历等相关材料,并由医院提供对特殊病的相关说明; 3、接着,申请特殊病绿色小票。申请人携带全部的申请资料去市社会保障局规定的特殊病绿色小票办公室。在特殊病绿色小票办理处提交申请书,受到采访检查; 4、获得特殊病服务证书。办理完特殊病服务证书后,患者将拿到特殊病服务证书,并开始享受有关安排的保障制度,将受到免费诊治和减免费用等保障制度。 沈阳市慢性特殊病病人申报条件: 1、 患有国家规定的慢性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肝炎等; 2、患病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 3、需要长期治疗和用药,且治疗费用较高; 4、家庭经济状况较差,无法承担高额医疗费用。 综上所述,首先住院治疗出院后,拿着医院治疗过程及病历,出院小结,及辅助诊断复印件,治疗复印件送到医院申报特病科,过三个月医保局按排体检,医院不定到时打电话通知,接到通知后到指定医院由专家检查合格就可以每月到你指定医院开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