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哑巴砸别人家的门需要负责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1、应该负的是任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责任,如果损失巨大的话,还要承担法律责任。比如说达到5000元以上。如果只是轻微的,那就负民事责任,就是给人家赔偿就完了。如果不听劝阻,态度恶劣,还可以以扰乱治安罪或者寻衅滋事罪拘留。 2、任意损毁别人财物的虽然没有达到刑事立案的情形,但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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