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有一个侄子,聋哑人,已经满足了结婚条件,但是不会说手语,不会写文盲人怎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
释义 | 结婚登记的条件: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年龄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等。公民应按如下方式办理结婚手续:首先,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结婚登记,然后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申请,确认符合条件的,依法发给结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我想问一个问题,就是我们都结婚了,想登记结婚,但是男方,没有离婚证,我有。我可以登记结婚吗? 法律分析:有必要,在民政机关登记结婚,是法律唯一认可的结婚形式。如果不领证,则为同居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我没有结婚证,但是我已经办理了结婚仪式。我有一个17岁的孩子。现在我可以起诉孩子了 没办结婚证,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抚养费的。如果能够提交对方是孩子的父母证据,法院会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不管有没有结婚证,父母子女的关系都存在,父母都要履行抚养义务。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我有一个朋友,男人结婚了,女人没有离婚,但是女人怀孕了,他们的孩子能生下来吗? 婚生子女一般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的子女。婚生子女主要特征是父母之间必须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必须是生父的妻子所分娩。生育的行为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须为生母之夫的血统,即受胎为生母丈夫所为。倘若是因丈夫之外的男人致其受胎,则所生子女不属婚生子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就是我结婚了,但是没有领结婚证,女方怀孕了,要离婚怎么办? 没结婚证怀孕期间不需要离婚。在我国能够解除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应该是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确认后的真正的夫妻双方。即使一方已经怀孕,只要没有领取结婚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就不可能离婚。没有结婚证的男女双方,只是普通的同居关系,应当是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已经有结婚证,然后在哪里登记结婚信息 结婚证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登记。如果中国公民同外国人,或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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