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是无形的手还是有形的手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有形的手,是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和行政手段。无形的手,是指市场的运行规律,也就是供需关系。 政府和市场是相互关联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政府是经济管理和调控主体、涉及发展全局的重大利益协调主体,市场是把政府同各类微观经济运营主体连接起来的桥梁、配置各类经济资源的基础环节、媒介产权产品和其他要素交换活动的基本场所。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决定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走向和运行质量。政府行为往往表现为经济管理和宏观调控,市场功能往往表现为供求、价格自发调节和自由竞争,两者紧密关联、相互交织、缺一不可。因为政府行为不可能完美无缺,市场功能也不可能完全有效,两者都有弱点,都存在局限性,需要协调互补。 关键是寻求政府行为和市场功能的最佳结合点,使政府行为在调节经济、弥补市场功能失灵的同时,避免和克服自身的缺位、越位、错位。 以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问题为核心,围绕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筹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要巩固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加快改革财税体制、金融体制,使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能够扬长避短、有机结合,都得到有效发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二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 (一)要求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 (二)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 (三)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帐户的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 (四)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 (五)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及外汇; (六)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运用前款所列货币政策工具时,可以规定具体的条件和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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