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物业管理,简单的说,就是业主和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相关场所进行管理的活动,业主是需要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一、物业管理是什么意思?物业管理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受业主委托,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并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使物业发挥其更大的使用效能。二、物业管理的范围有哪些?业主:对其所拥有的物业享有所有权,对小区的公共部位场所及共用设施拥有合理、合法的使用权。物业公司:对小区的楼宇结构、公共部位场所、共用设施设备、道路、绿地等拥有管理权并负责日常服务工作。具体地讲,物业管理包括如下内容:1、房屋建筑物的维护、修缮与改造;2、物业附属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与更新;3、相关场地的维护与管理;4、消防设备的维护、养护与更新;5、治安保卫。通过值班、看守、巡逻所进行的公共部位防火、防盗、防事故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6、清扫保洁。对管理区域内的垃圾定时定点收集清运,以及对公共部位的清扫保洁;7、庭院绿化。对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和道路绿地的日常养护;8、车辆管理。对进入管理区域内的各种机动车辆的限制,除了必要的特许车辆外,其他车辆经过允许方能驶入,并按规定地点停放。三、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停水停电?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两者处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中。停水停电的权利是供水、供电公司的一项重要合同履行抗辩权,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合同的主体,自然不享有供水供电权。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签订合同,向供水、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的,供水、供电公司就应该供水、供电。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的合同当事人,其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如果物业公司擅自停水停电给供水、供电公司造成损失,供水供电公司也可以向物业公司索赔。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法律客观: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