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人认领的钱包已经六个月了,应该归谁所有? |
释义 | 遗失物一年无人认领归国家所有,六个月内不能确定所有权。拾得者应通知权利人或送交有关部门。有关部门知道权利人应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发布招领公告。 法律分析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只是六个月无人认领,还不能确定所有权。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拓展延伸 无人认领的钱包已经六个月了,如何确定归属权? 确定无人认领的钱包归属权的方法有多种。首先,可以查看钱包内是否有任何身份证明或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失主。其次,可以联系当地警察局,查询是否有人报失相符的钱包。还可以发布招领启示,通过社交媒体、公告栏等途径,寻找可能的失主。如果经过一定期限后仍无人认领,可以将钱包交给当地的失物招领部门或相关机构,由其负责后续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应遵循法律法规和当地规定,确保公正、合法地确定钱包的归属权。最终,归属权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依法做出决定。 结语 遗失物归属权的确定方法多种多样。首先,可检查钱包内是否有身份证明或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失主。其次,可与当地警察局联系,查询是否有相符报失记录。还可通过社交媒体、公告栏等发布招领启示,尽力找到失主。若一定期限后无人认领,可将钱包交给失物招领部门或相关机构处理。处理过程需遵循法律法规和当地规定,确保公正、合法。最终,归属权的确定需综合考虑各因素,并依法做出决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三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不满五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涉及信用卡五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二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三条 单位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适用本解释规定的相应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