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不起诉的案件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
释义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如果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存在疑问,决定不起诉,则可以开具无犯罪证明。无犯罪证明适用于尚未进行法院审判的案件,表明没有犯罪记录。然而,如果案件已进入法院审判并被判有罪,就会有犯罪记录,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此外,不起诉的案件需要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并将需要行政处罚、处分或追缴违法所得的事项移交给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法律分析 若对于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存疑,决定不起诉的,是可以开具无犯罪证明的。存疑不起诉说明案件尚未进行法院审判阶段,此时是没有犯罪记录,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反案件进入了法院审判阶段,并且被人民法院判处有罪的,就会有犯罪记录,不能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拓展延伸 检察院不起诉的案件是否可以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检察院不起诉的案件可以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是一种官方证明,用于证明申请人在一定时间段内没有犯罪记录。对于检察院不起诉的案件,虽然未经法院审判,但并不意味着涉案人员有犯罪记录。因此,涉案人员可以根据相关程序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这一证明对于个人就业、出国留学、参加公职招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能够证明其良好的法律记录,为其未来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对于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情节轻微的情况,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在这种情况下,涉案人员可以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是官方证明,用于证明申请人在一定时间段内没有犯罪记录。这一证明对于个人的就业、出国留学、参加公职招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能够为其未来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五节 搜查 第一百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章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 第四十六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发现该情形之日起三日以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犯罪嫌疑人指派辩护律师: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二)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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