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记账联和发票联的区别 |
释义 | 记账联和发票联的区别如下: 1、使用方不同: (1)记账联由开票方留存记账用; (2)发票联由购买方使用。 2、作用不同: (1)记账联是开票方自已留存用来制作会计凭证的原始凭证; (2)发票联要交给购买方用以报销、记账、制作会计凭证的依据。 3、会计科目不同: (1)开票方涉及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应缴税金; (2)发票联涉及应付账款、应缴税金、原材料等。 发票丢失后处理方法如下: 1、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认证,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并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开票方和税局无需特殊处理; 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将专用发票发票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无需开票单位作任何处理,税局在认证时以发票联作为抵扣认证依据; 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发票联是购方用于做帐务凭证用的,记帐联是销方用于做帐务凭证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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