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常见的霸王条款有:买东西时,想要退、换商品需要外观完好,否则不退换或收取费用;在商场看到的在打折的商品,不退也不换,是出售者不承担保证责任的表现。洗衣店对衣服出现的各种问题不负责,不赔偿,其实是逃避了违约责任。景区所说的游客发生受伤或死亡情况自身承担后果,逃避了消费者造成人生伤害带来的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二)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未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未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方法的;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作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的; (三)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景区、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存在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 (四)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规定的; (五)其他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