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独任制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
释义 | 独任制具有两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它能够较好的体现法官审判的独立性,能有效保证法官个人审判意志不受外界的干预。对独任制法官而言,一人独任审理将意味着由个人承担全部的审判责任,从而有利于加强责任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投入审判的法官,由此也节约了国家的审判成本和审判资源。 第二,独任制缺少其他法官的共同讨论和同行的监督,独任制审理时出现审判失误的可能性相对要大一些。 一、擅自在法庭拍摄影像会被拘留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指出: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处理:未经准许进行录音、录像、摄影的;未经准许以移动通信等方式现场传播审判活动的;其他扰乱法庭秩序,妨害审判活动进行的。 有以上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暂扣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进行录音、录像、摄影、传播审判活动的器材,并责令其删除有关内容;拒不删除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制删除。 《法院法庭规则》也有类似规定。与此同时,还规定了“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未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二、一个完整的刑事诉讼程序包括哪些 一般来说,包括三个阶段,分别为侦查阶段、预审阶段及审判阶段。在侦查阶段中,主要的任务是调查犯罪是否存在,确定犯罪的行为人及其刑事责任,收集犯罪的证据和资料等。按法律规定,检察院必须领导刑事侦查。案件侦查的具体工作由警方执行,而检察院的任务则是监督和确保侦查工作是在合符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进行。 刑事审判的模式 1、刑事审判模式,是指控、辩、审三方在刑事审判程序中的诉讼地位和相互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审判程序组合方式。历史上最早出现的是弹劾式审判模式,中世纪欧洲又出现了纠问式审判模式。近现代刑事诉讼中存在三大诉讼模式: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主要实行于英美法系国家)、职权主义审判模式(主要实行于大陆法系国家)和兼采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优点的混合式诉讼。 2、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 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又称对抗制审判模式、抗辩式审判模式,是指法官(陪审团)居于中立且被动的裁判者地位,法庭审判的进行由控方的举证和辩方的反驳共同推进和控制的审判模式。 当事人的积极性和法官的消极性是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最重要的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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