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农村土地承包法》 5、《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6、《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7、《退耕还林条例》 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9、《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 10、《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 11、《土地登记办法》 12、《土地调查条例》 13、《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1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17、《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18、《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1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 20、《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土地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应当坚持规划先行。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前,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继续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