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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计税基础计算公式
释义
    计税基础=初始确认金额-税法角度的折旧或摊销。
    计税依据又叫税基,是指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计税依据按照计量单位的性质划分,有两种基本形态,价值形态和物理形态。价值形态包括应纳税所得额、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等,物理形态包括面积、体积、容积、重量等。以价值形态作为税基,又称为从价计征,即按征税对象的货币价值计算。另一种是从量计征,即直接按征税对象的自然单位计算。
    计税依据是课税对象的量的表现。计税依据的数额同税额成正比例,计税依据的数额越多,应纳税额也越多。课税对象同计税依据有密切的关系。前者是从质的方面对征税的规定,即对什么征税;后者则是从量的方面对征税的规定,即如何计量。有些税的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是一致的,如所得税中的应税所得额既是课税对象,又是计税依据;有些税的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是不一致的,如房产税的课税对象是房产,计税依据则是房产的价值或租金。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计税工资的税前扣除标准最高限额为每人每月800元。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在最高限额以内确定,并报财政部备案。个别经济发达地区确需提高限额标准的,应在不高于20%的幅度内报财政部审定。
    综上所述,所谓计税是企业所得税计算中的一个概念。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其表示的具体含义是实行计税工资政策的纳税人,所发生的工资性费用,在计算应税所得时,准予在计税工资标准以内,据实扣除,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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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5: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