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五条规定: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时,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将买受人己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一般来说,在业主收房之前需要提前缴纳的费用是: 1.一年的物业费。 2.当年的供暖费。 3.公共维修基金。 4.房屋面积的补差(面积正负百分之三,金额多退少补)。 5.有些需要开发商代为办理契税的可以把契税交给开发商(注:自己也可以办理,看合同是否约定)。 6.如需要开发商代为办理产权证和契税的还需要交代办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