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停薪留职社保自己交嘛 |
释义 | 如果按正常手续办理停薪留职,据法律规定,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有收入的劳动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其数额一般不低于本人原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停薪留职”,期间计算工龄。如果协议中约定了在停薪留职期间,保险由个人交纳,那这个协议的内容对双方有约束力,单位可以据此停交保险。 如果没有约定,则仍应该由单位承担应该承担的部分。 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按照什么标准缴纳养老保险的费用呢? 具体的标准为: 停薪留职一年的,按上年度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收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当年本地区的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 停薪留职一年以上的,原月缴费工资低于本企业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满一年后可按本企业的平均工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原缴费工资高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仍按原缴费工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职工也可以与单位约定,由自己承担支付养老保险的全部费用,由单位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当然,经企业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在停薪留职期限届满不愿回原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按其自动离职办理手续,解除劳动关系。 不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其档案由原用人单位转到其户口所在地区县劳动局。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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