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可以的 一、第二次取 住房公积金 需要的和第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是一样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 房产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契税 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 买房 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二、买房 公积金 能提取多少? 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2、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 购房 总价。 3、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4、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 5、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 6、第三套住房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法律客观: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 退休 的; (三)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 购房贷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 工资 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 继承人 、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