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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震不倒的设防规定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抗震规范采用了“二阶段”的设计方法:第一阶段,按小震作用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验算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以及在小震作用下验算结构弹性变形。第二阶段,在大震作用下验算结构的弹塑性变形。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
    第三条 建设工程抗震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设防、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抗震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交通运输、水利、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有关专业建设工程抗震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抗震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水利、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建设工程抗震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建设工程抗震相关工作。
    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抗震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依法对建设工程抗震负责。
    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建设工程抗震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抗震知识宣传普及,提高社会公众抗震防灾意识。
    第七条 国家建立建设工程抗震调查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抗震性能、抗震技术应用、产业发展等进行调查,全面掌握建设工程抗震基本情况,促进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水平提高和科学决策。
    第八条 建设工程应当避开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确定的危险地段。确实无法避开的,应当采取符合建设工程使用功能要求和适应地震效应的抗震设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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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3:5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