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卡在哪里办理 |
释义 | 交通卡都是可以在公交站点、地铁站点、银行网点等地方办理的。 交通卡办理流程一般如下: 1、准备材料:办理交通卡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等材料,具体以当地交通卡办理规定为准; 2、到指定地点办理:前往当地指定的交通卡办理地点,如公交公司、地铁站等,获取交通卡办理表并填写相关信息; 3、照相:在指定的地点进行拍照,一般要求是正面免冠、清晰、无遮挡等; 4、缴费:交通卡的办理费用一般需要缴纳,具体费用标准以当地规定为准; 5、等待制卡:缴费后,可以拿到交通卡的临时证件,正式的交通卡需要等待制卡后领取,一般需要等待几天到一周不等; 6、领取交通卡:制卡完成后,前往指定的领取点领取交通卡,同时需要激活交通卡并设置密码。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交通卡办理流程和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办理流程应以当地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一卡通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交通一卡通,是指主要在交通运输领域用于支付或清算的实体或虚拟交通卡、二维码以及其他特定信息载体或介质。交通一卡通产品包括实体卡片、移动载体或介质、虚拟介质,以及用于支付受理的机具终端、商用密码设备和各类信息处理系统。 第八条 从事交通一卡通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应当依法设立,符合国家标准中关于产品认证机构技术能力的通用要求,具备从事交通一卡通产品认证活动的相关检验检测等技术能力,经认监委批准,方可从事交通一卡通产品认证活动。认证机构申请从事交通一卡通认证业务的,经商交通运输部,由认监委批准。 第十四条 交通一卡通原则上采用非实名制,不记名,不挂失。 第十五条 交通一卡通发卡机构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发卡管理机制,为持卡人提供多种类型的交通一卡通服务。 第十六条 交通一卡通发卡机构应当将交通一卡通发行价格和发行方式预先告知持卡人。发行方式由当地人民政府研究确定。 第十七条 交通一卡通发卡机构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交通一卡通的有效期限,并向社会公布。如交通一卡通超出有效期限且尚有资金余额的,交通一卡通发卡机构应当提供延期、激活等服务,保障持卡人继续使用。 第四条 交通一卡通应用范围主要包括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汽车、市域(郊)铁路旅客运输、道路旅客运输、水路旅客运输等交通运输服务领域。 第五条 交通一卡通运营机构包括交通一卡通发卡机构、收单机构、数据交换机构、代理机构等。 (一)本办法所称交通一卡通发卡机构,是指按照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开展交通一卡通发行业务的机构; (二)本办法所称交通一卡通收单机构,是指按照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技术标准,提供交通一卡通业务受理服务的机构; (三)本办法所称交通一卡通数据交换机构,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从事交通一卡通交易数据交换、结算管理、信息服务等业务的机构。全国交通一卡通数据交换中心承担全国范围内各交通一卡通运营机构间的数据交换、结算管理、信息服务等业务,并向交通运输部报送全国交通一卡通数据; (四)本办法所称交通一卡通代理机构,是指受交通一卡通发卡或收单机构委托代为开展交通一卡通充值、售卖或收单等业务的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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