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海省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释义 | 青海省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70%-90%。具体如下: 1、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后自动参加大病保险,个人不再另行缴费。参保居民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按政策规定报销后,年度内累计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按80%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不设封顶线; 2、门诊报销,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 3、住院报销比例,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如果从2007年连续10年参保,那么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90%; 4、二次报销比例,“二次报销”后还可能有“再次报销”在参保居民单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属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部分,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后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 医保报销范围: 1、医保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责任,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仍由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部分费用,在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100万保额,1.5万元免赔,报销比例80%,连续参保报销比例上调为85%; 2、医保范围外住院医疗费用保险责任,经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仍由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外部分费用,在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100万保额,1.8万元免赔,报销比例60%,连续参保报销比例上调为65%; 3、门诊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责任,在定点医院、指定药店支出的药品费用,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在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70万保额,26种药品,与指定罕见病门诊药品/住院医疗保险费用保险责任共用2万元免赔,赔付比例80%; 4、指定罕见病门诊药品/住院医疗保险费用保险责任,在定点医院、指定药店支出的药品费用,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在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30万保额,12种药品,与门诊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责任共用2万元免赔,报销比例70%。 综上所述,根据医疗机构的等级不同,报销比例是不一样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职人员的报销比例为60%,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为70%;三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5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60%。普遍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要比在职人员的报销比例高1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 第五条 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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