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预付账款不属于流动负债。 在实质性交易发生之前,预付账款的所有权依然归预付方,相当于钱存在别处,所以是流动资产。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一般包括预付的货款、预付的购货定金。作为流动资产,预付账款不是用货币抵偿的,而是要求企业在短期内以某种商品、提供劳务或服务来抵偿。借方登记企业向供货商预付的货款,贷方登记企业收到所购物品应结转的预付货款,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向供货单位预付而尚未发出货物的预付货款;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补付获得商品和劳务的款项。流动负债指的是一个企业未来需要在一年之内或者是在超过一年的时间内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从理论的方面来讲,流动负债是与流动资产之间有密切的联系的,通过将两者进行比较之后,可以大概的了解一个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和清债能力。流动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账款、短期借款、预收账款、应付福利费、应付票据、应付工资、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金、预提费用、其他暂收应付款项和一年之内到期的短款借款等等。 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 第十二条 资产和负债应当分别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 金融企业的各项资产或负债,按照流动性列示能够提供可靠且更相关信息的,可以按照其流动性顺序列示。第十五条 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一)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 (二)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三)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 (四)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