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只写儿女名字有哪些利弊 |
释义 | 有下列益处: 一、给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 二、将房子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相比赠与、继承等既省钱又方便,能省下不少税费。 三、作为孩子的婚前财产,不用担心其婚后被配偶分割。 有下列缺点: 一、房款需要一次性付清,增加买房时的经济负担。 二、房屋登记在孩子名下,离婚时法院不予分割。 三、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父母不得随意给予处置。 四、父母无法收回房屋,即使子女不尽赡养义务。 一、结婚后买房能否只写一个人的名字 结婚后买房允许能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如果房屋是夫妻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即使房子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房子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对其主张所有权。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婚后为子女出资所购,则父母可指定将房产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样房产就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 二、父母为儿女买婚房儿女离婚房产归谁 一、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二、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三、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四、婚前由一方父母出了首付进行购房,房产登记在该方一人名下,婚后进行还贷,该房产仍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但另一方可在离婚时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主张进行相应的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3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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