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从2016年1月1日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规定,全面放开了二胎政策。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所以从2016年1月6日起,我国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进行生育,但是需要在街道或者乡镇如实填写生育登记表,以便国家进行统筹管理和安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