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租房 的出售条件 1、承租人是独身成年人且无同住人的,可作为员工家庭采购公有住宅。 2、承租户在请求 购房 时,其家庭成员中的现役军人、水上工作者、地质勘测工作者以及寓居在单位团体宿舍的成年人,均可作为购房人。 3、家庭采购多层公有住宅(包含未装电梯的独用成套公寓住宅及独用成套新式里弄住宅)超越建筑面积操控规范的,或采购高层公有住宅享受了采购成本价公有住宅建筑面积后仍超面积的,其超越有些的建筑面积,按市场价采购。 公租房怎么买 公租房有两种采购方法:一种是一次性悉数采购,另一种是依据手上资金多少,进行有些采购,未采购的有些持续交纳房钱。举个比方,租住一套50平方米的公租房,能够先买下30平方米,在采购前,每月只需交剩下20平方米的房钱。专家还表明,这是依据公租房整体政策,对它“可租可买”特性的人性化完善。 法律客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 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