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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租房屋如何纳税
释义
    一、正确划分房屋和非房屋租赁的价款:出租人在签订房产出租合同时,对出租标的物中不属于房产的部分应单独标明,而达到少缴房产税的目的。比如,出租人既出租房屋也出租场地,既出租房屋也出租机器设备,如果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能分别列明房屋租赁价款和非房屋租赁价款的,只要就房屋租赁价款部分按12%缴纳房产税。风险:主要纳税人是实事求是地进行价款划分,是正当的税收筹划行为,不存在风险。但是,出租人可能从少缴房产税的目的出发,刻意提高非房屋出租的价款,压低房屋出租的价款以达少缴房产税的目的。对此,部分地方税务机关已经联合物价、房产部门根据地段出台的房屋最低租金计税价格,如果出租人房屋租金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必须按照地税机关的足底租金计税价格缴纳房产税。
    二、出租变仓储房屋出租:在房产税从价计征的税负明显低于从租计征的情况下,出租人可以变房屋出租为仓储保管合同,而达到少缴房产税的目的。当然,前提条件是承租人租赁房产的目的是用来堆放、储存物品。风险:该方案从税务角度是不存在风险的,但从出租变仓储就为出租人带来了新的经营风险,即出租人在仓储合同下必须承担货物的保管责任,发生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一般承租人拟储存的货物属于易保管且价值较低的情况下,该筹划才可行。如果仓储的货物价值量高,发生盗损的可能性较大,则该方案风险太大,不可行。
    三、变出租为提供服务加出租:出租人可以通过提高物业服务的收费,降低房屋租赁的价格来达到少交房产税的目的。但出租房一般应有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经营范围,且确实在出租房屋的同时也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风险:合理地利用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来筹划出租房产税是合理的,但关键是这种方法在实际中往往被出租人滥用,导致恶意避税行为的发生。由此产生的风险有如下几方面:
    1、税务机关可能存在的最低租金计税标准是筹划的一个障碍。
    2、一般正规的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收费,是一定要取得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的,价格也是要审批的。因此,出租方刻意抬高物业管理服务价格,不仅得不到税务机关认可,还可能由于不按收费许可证收费而受到物价部门的处罚。
    3、如果出租方纯粹从逃避房产税的角度处罚,没有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而和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在发生纠纷时可能会吃亏。
    四、利用转租筹划租赁房产税:由于转租方不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因此,转租方转租房屋时,只要按转租价款缴纳营业税,不需要缴纳房产税。风险:由于出租房和资产管理公司是关联企业,他们之间的出租行为是关联交易,肯定要受到税务机关的房屋出租最低租金计税价格的制约,即使当地税务机关没有这个标准,税务机关肯定也要进行相应调整。如果出租人是准备对拟出租房屋进行翻新、装修改造后重新出租的话,出租人可以先将未改造的房屋先出租给资产管理公司,然后由资产管理公司对租入的房产进行装修改造后再转租,这种方案避税是比较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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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18:2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