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与批捕主要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逮捕与批捕的区别及批准逮捕条件概述,律师在逮捕后可提供法律服务、代理申诉和控告,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会见犯罪嫌疑人,要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分析 一、逮捕与批捕主要有什么区别 逮捕与批捕主要有以下区别: 1.执行的主体不同,执行逮捕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批捕的主体是检察机关,也就是只有检察机关才有权利作出相应的决定和批准; 2.执行的时机不同,逮捕是在案件审查之前或者诉讼开始之前;批捕是在对案件进行侦查并结束之后; 3.二者的手段不同,逮捕是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批准是批准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批准逮捕条件是什么 批准逮捕条件是如下: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逮捕后律师可以做什么 1.提供法律服务、代理申诉和控告。 2.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会见犯罪嫌疑人。 4.拘留期限届满,而又没有批准逮捕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可以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结语 逮捕与批捕的区别在于执行主体、执行时机和手段。逮捕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执行,而批捕由检察机关执行。逮捕在案件审查或诉讼开始之前进行,批捕则在侦查结束后进行。逮捕是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而批准则是对逮捕的批准。律师在逮捕后可以提供法律服务、代理申诉和控告,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会见犯罪嫌疑人,以及在拘留期限届满后要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本条规定的“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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