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务软件按多少年摊销 |
释义 |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六十六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根据上述规定,财务软件应属于上述无形资产,可按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件规定,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欢迎登录网进行咨询,我们提供专业的律师咨询服务,并且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又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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