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怎么计息和结息?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结息和计息是:应得定期利息=定期部分存款余额×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活期利息=活期进账数额×天数×活期年利率/360天。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进行结息。 一、佛山公积金贷款利率 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布,调整后5年期以下(含5年)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5%,5年期以上为3.25%。 以40万元贷款、30年期为例:公积金贷款的月均还款为1741元商业贷款的月均还款为2184元,累计30年,购房者可省下近16万元利息。佛山公积金贷款利率跟随央行的调息,也已相应做出进一步的调整,5年期以下(含5年)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5%,5年期以上为3.25%。而且佛山已开始执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新调整,最低可达两成。 二、民间借贷的金额多少属于合法 在我国民间借贷10万元,一年给2.4万元到3.6万元,都是合法的。1、民间借贷月利率不超过2%(10万月最高利息为2000元),即为合法利息,受法律保护。2、民间借贷月利率在2%至3%的利息(年利率在24%至36%的部分),借款人自愿给付的,也是合法利息,受法律保护。 三、年利率28.6% 算高利贷吗? 不是。现行法律规定将民间借贷利率的法律保护分为3个层次:1、年利率不超过24%(月息2分),则完全合法,全部受法律保护;2、在年利率超过24%(月息2分),但不超过36%(月息3分)的情况(1)若债务人已经支付了24%-36%这部分的利息给债权人,却在诉讼中要求债权人返还,法院不予支持债务人的请求,相当于法院认可已实际支付的该部分的利息;(2)若债务人尚未支付24%-36%这部分的利息给债权人,债权人在诉讼中要求债务人支付的,法院不予支持债权人的请求,相当于不认可尚未支付的该部分的利息;3、超过36%(月息3分)的利息部分属于非法,法院一概认定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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