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外地生小孩可以回老家报销吗 |
释义 | 在外地生孩子是可以回到老家报销的,在报销前一定要具备双方的结婚证还有准生证等手续,可以在生完孩子后准备好材料进行医疗报销,如果是在外省住院,生孩子在住院前或者是住院后尽享电话备案能够减少报销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手续加快报销时间。在外地分娩的医疗费,先由本人垫付,分娩后规定时间(3个月)内由单位凭《异地分娩申请表》、医院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收费明细单、《报销表》、《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向参保当地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申报核定。 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生育险的最大优势在于,只要及时缴纳,等你符合条件的时候,就可以享受待遇,哪怕是异地,也能垫付以后,再收到生育基金的报销,由此可见国家的明智之处,将异地生育的各种流程都考虑在内,最大程度的保障了人们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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