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与个税单位不一致的后果 |
释义 | 社保与个税单位不一致的后果为,工资基数大于社保基数部分走其他应付款时,大于部分不能入成本费用账。 如果偶尔超过这么走还行,如果时间长,数额又大,将来也是个事,公司注销时地税局负责查社保部分,查账时就看应付职工薪酬工资部分同缴社保部分是否吻合,如果是就不需补交,如果被查出来,即使亏损,资不抵债也得补交。 相关规定对自行申报的起点定为年所得12万元,实行一刀切的做法,看似公平,实际上却是不公平的,不能体现量能负担原则。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两个收入相等但处于不同地区的重点纳税人。 由于所处环境、物价水平不同,所承担的实际费用不同,其实际收入即实际所得不同,应承担不同的税收,相应的自行申报起点也应有所区别。个人所得税采用国外很少采用的纯粹分类所得税制,最大问题是极易使收入相同者由于所得来源不同而导致税负不同。 个税和社保有关系吗 个税和社保是有关系的。社保与个税关系如下: (1)缴纳社保的人也要进行个税的纳税申报; (2)社保的缴纳依据和个税的缴纳依据相同,都是工资; (3)五证合一后,社保与个税的相关信息会交叉稽核。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保又被称为"五险一金",所谓五险就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保险,"一金"则指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 (二)未将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 (三)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 (四)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五)有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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