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员工自动离职 |
释义 |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一、离职和自离是一回事吗 离职和自离不一样。辞职和自离的区别是:1、性质不同:离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而自离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2、待遇不同:离职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合同期未满,一般由劳动方提出解除合同申请,用工方同意后,视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工方要给付劳动方应得的劳动报酬及其它权益。自离是劳动方未与用工方协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仅不能得到应得的劳动报酬,还有可能遭用工方追诉违约损失;3、主体不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而自离的运用主体只是劳动者。 二、事故造成员工工伤责任怎么划分 在工伤事故中除交通事故以外,其他事故是不划分责任的。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使因为职工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同样要承担职工的工伤赔偿。 已经认定为工伤事故的,责任主体是企业;赔偿主体则是企业跟工伤保险机构。 首先需要确定某一事故是否工伤事故,然后才能要求用人单位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赔偿责任。而构成工伤事故要件: 1、职工与用人单位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2、职工必须有人身损害事实; 3、职工的损害必须是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 4、事故与职工受到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5、事故不是由于职工自身故意引起的。 三、工人没有辞职也没有工资有没有必要向劳动局要工资 要给,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但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具体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但劳动者擅自离职,强行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属于违约行为,如果因劳动者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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