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责任在顾客,顾客没有依法履行买卖合同里,按照合同约定给付合理价款的义务,所以需要依法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在外面上班的话,遇到这种情况下,一般是由收银员自己承担的,除非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这件事,不是自己的责任。如果自己不想承担的话,是可以进行报警处理的,然后警察会进行相应的调查,调查是谁的责任,或许能够通过调查,找到顾客,然后让顾客进行积极的还款,就可以讲这件事情进行解决了。 需要提供以下证据:一是商品的出售价格,二是与对方达成买卖协议(包括口头)双方确定的成交价格,三是顾客少给了300元,而且是出于故意或意外失误,而非双方协商。 如果有证据,可以先和顾客协商补交300元,如果无法协商,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不过为了300元诉讼,就算赢了官司也没有意义,有可能损失更多,不如收银员自己承担责任吧。 不管在什么地方上班,对于收款这件事情,一定要认真一点,负责一点,因为关系到利益,是每一个人都比较重视的,所以不管你是收银员也好,你是银行的工作人员也好,或者是你是酒店的前台也好,只要是涉及到钱款的问题,都应该重视起来,自己接到顾客的钱款后,应该再三确认一遍,确保收到顾客的钱款的数目是正确的,还有就是要保证自己收到的钱,是真的,而不是假冒的。其实作为收银员这个岗位来说,责任是比较重要的,因为他们掌握的是金钱的统计和总结,只要是出一点问题,其实就是对于工作的不负责任,还有就是对于工作态度的不认真负责,所以大家应该引起重视,不能犯这样的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