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登记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递交以下材料:本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债权债务关系、有子女的还需要子女的情况材料;法律规定的其他必要性材料等。 一、结婚登记应该准备什么?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证件材料:1、双方的居民身份证;2、双方的居民户口薄;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相关材料;4、红色背景近期的两寸彩色合影照片,照片也可以在婚姻登记处拍取。满足结婚条件需要办理结婚证的男女双方,携带上述材料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经工作人员核对后,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可以准予登记,领取结婚证。 二、离婚照是红底还是蓝底的 离婚照是红底还是蓝底都可以,但二人需要同底色。离婚证办理,通常要带以下5种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离婚登记需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结婚证。 三、补办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啊 补办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有:本人的户口薄、本人的身份证等其他法律规定要携带的材料等。法律规定,结婚证遗失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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