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收购和购买的含义和区别: 收购指的是大量或者从各处购买东西。购买的数量少,主要是为自己消费,收购的数量多,主要是用于做生产原料或者转手出售盈利。 购买是以获取某项具体资产使用价值为目的的普通商品交易行为。收购的目的是接管卖方公司的营业。 购买数量没有严格的限制。收购要求购买卖方公司全部或实质全部的资产。 购买只是一般的买卖行为,其适用的法律是民法。收购是资产重组的方式,不仅适用于民法,同时也应遵守国家有关资产收购的法律规定。 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购买物品就是花钱买一些东西。 因此,收购有量大的意思,而购买就没有收购的威力那么大了,购买可以只是一点点。而一点点就谈不上收购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