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反向假冒的侵权责任 |
释义 | 商标反向假冒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其法律特征为侵权主体的复杂性。侵权行为的反向性。侵权客体的复杂性。侵权后果的特殊性。 一、非营利的使用商标是否不侵权 需看使用方式是否为商标性使用,如果是擅自对他人注册商标的使用,易构成公众混淆的,即有侵权风险。是否营利不能成为不侵权抗辩理由。《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标识相近的商标怎么处理 标识相近的商标应立刻更换。侵犯商标权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也称为侵权。根据《商标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3、擅自伪造、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制造注册商标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投放市场的; 5、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三、公司logo能随便用吗 公司的Logo不能随便用。logo被盗用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logo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商标侵权投诉,是指商标权利人等就商标侵权时间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七条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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