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符合法律规定是合理的。电动车被罚款50元的行为有:应当登记未登记的、已注销登记的、未按照规定悬挂非机动车号牌的、故意遮挡、污损非机动车号牌的、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使用其他非机动车的号牌、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返规定载人的等等。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登记上道路行驶的,处以50元罚款;盗用、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的,收缴号牌,处以50元罚款;已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悬挂号牌,号牌不完整、不清晰,或者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的,处以警告或者20元罚款。驾驶非机动车由牵引动物、手持拨打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影响安全驾驶行为的,处以20元罚款;驾驶拼装的非机动车,或者驾驶加装、改装等改变外形结构或者更改技术参数影响行驶安全的非机动车,责令改正并处以50元罚款。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载物未采取加固措施,发生货物散落、飘洒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况的,处以20元罚款。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