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动车罚款50元合理吗 |
释义 | 依法电动车被罚款50元是合理的。 电动车被罚款50元的行为有:应当登记未登记的、已注销登记的、未按照规定悬挂非机动车号牌的、故意遮挡、污损非机动车号牌的、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使用其他非机动车的号牌、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返规定载人的等等。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登记上道路行驶的,处以50元罚款;盗用、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的,收缴号牌,处以50元罚款;已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悬挂号牌,号牌不完整、不清晰,或者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的,处以警告或者20元罚款。驾驶非机动车由牵引动物、手持拨打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影响安全驾驶行为的,处以20元罚款;驾驶拼装的非机动车,或者驾驶加装、改装等改变外形结构或者更改技术参数影响行驶安全的非机动车,责令改正并处以50元罚款。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载物未采取加固措施,发生货物散落、飘洒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况的,处以20元罚款。 电动车罚款及时缴纳对本人没有什么影响,如果不及时缴纳,首先会影响个人声誉,然后个人有效身份证信息将被记录,不断提示有违规罚单未处理。更直接的会影响到后续办理车辆的业务,如驾驶证的更换和申请、驾驶证的驾驶考试等。超过规定时间,每天产生滞纳金,在原金额的基础上增加3%。 电动车的不良记录不会被记录在驾驶人的个人档案中,这是轻微的行政处罚,不会有任何记录。在个人档案中记录的内容,只有在有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的情况下才会被记录在档案中,比如以前的犯罪行为留下的背景记录,或者触及刑事法律法规,地方公安机关已经执行了实际的法律和刑事处罚。 无论是否记入个人档案,都要按照规定处及时缴纳罚款或接受其他处罚。一味逃避责任所形成的社会风气也是不好的,自己的错误必须自己承担。正是由于交通规则的存在,使得道路秩序更加完善和有序。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 第五十二条 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 第五十三条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收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后,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将机动车交由他人驾驶的,应当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期限接受处理。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无法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的,可以申请延期处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