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2、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3、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