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项目的劳务提成不属于绩效奖金,属于工资组成部分。 二、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怎么算 在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是按照平时的正常工资进行计算的,即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不变,具体而言即岗位工资、岗位补贴、安全绩效奖金属于工资总额范围内,单位应当全额支付,对于浮动性质的工资,单位可以参照职工正常劳动所得来支付其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是对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因此不应该对工资进行克扣。 在实践中,根据工作时间的长短,具体做如下处理: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应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此外,停工留薪期还享受以下待遇: (1)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 (4)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