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体权利的现实意义高于流程权利对不对 |
释义 | 律师分析: 不对。程序正义大于实体正义,不能牺牲程序正义来追求实体正义,因此,在我国诉讼法中,严重违反程序可能影响公正的,都是撤销判决发回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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