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经济纠纷应该怎么解决 |
释义 | 家庭经济纠纷的解决方法: 1、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经济案件最适用的是一审普通程序。一审普通程序是最初受理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适用的审判程序,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程序; 3、经济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审理经济纠纷案件并作出判决的活动。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收集和提供证据、辩论、调解、上诉和执行。除查阅本案资料外,当事人还可以复制本案相关资料和法律文件。原告可以放弃或改变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反驳诉讼请求,并有权提起反诉。同时,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有效判决、裁定书和调解书,支付诉讼费用。 一、刑事经济案件起诉流程是怎么样的? 刑事经济案件起诉流程具体如下: (1)起诉和受理 起诉是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的行为。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因此,起诉才可能引起诉讼程序,使诉讼活动开始。起诉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只有有效地行使起诉权,才可能使人民法院启动诉讼程序。 (2)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进行审理前的准备。包括: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组成合议庭并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核对诉讼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3)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审判一般应当公开进行。审理过程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征询原告,被告,第三人意见;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判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4)判决和裁定 法庭辩论终结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判决一律公开宣告。 二、诉讼离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第一阶段: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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