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务登记发生变化该怎么办 |
释义 |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一、个体营业执照两年没注册会怎样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果没有报税,要及时补报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2、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凡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自领取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或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地税报税需要什么资料 地税报税需要的资料包括: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第十七条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四)其他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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