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煽动民族的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所谓煽动,是指煽动民族的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行为。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怎么处罚 《刑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如何量刑 《刑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煽动分裂国家罪与煽动民族歧视、民族仇恨罪的界限是什么 1、客体不同,煽动分裂国家罪客体属国家安全的范畴,后罪的客体则是民主权利的范畴。2、行为内容不同,从两罪的罪名中就有明确表现。3、犯罪目的不同。煽动分裂国家罪的成立必须具有分裂国家的目的,后罪的成立不要求有特定的犯罪目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要怎么判刑 《刑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49条的规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是指故意以语言、文字或者其他方式煽动民族仇恨、歧视,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手段恶劣、多次煽动、引起民族公愤的;严重损害民族感情、尊严;致使民族成员大量逃往国外以及引起其他影响民族团结、平等后果等,应予立案。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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