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书遗嘱的公证要什么手继 |
释义 | 一、代书遗嘱的公证要什么手续 1、代书遗嘱的公证要的手续如下: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2)公证处受理; (3)遗嘱的审查; (4)批准出证; (5)公证书生效; (6)领取公证书,遗嘱公证书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领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遗嘱代书人公证人所需的条件有哪些 遗嘱代书人公证人所需条件如下: 1、遗嘱代书人、公证人应当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2、遗嘱代书人、公证人必须是理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丧失理智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因此,不得作为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 3、遗嘱代书人、公证人必须是能够了解遗嘱内容、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在通常情况下,盲人、文盲、不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不能成为该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 4、遗嘱代书人、公证人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遗嘱代书人,见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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