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中是否区分不同类型的肺癌?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和《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规定,重大疾病保险赔偿应当符合保险合同约定,且具体赔偿标准应当明确列明在条款中。同时,保险公司在条款中可以规定对于不同类型的肿瘤分别给予不同的赔偿标准。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五十一条:“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投保人合法的保险申请,不得违反合同约定,不得故意制造、隐瞒风险,不得提高费率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 2.《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四条:“保险金的给付应当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同时应当根据被保险人确诊的疾病种类以及病情程度进行给付。” 因此,重疾险在赔偿肺癌时,可以根据不同类型的肿瘤进行区分,按照条款规定赔付相应的金额,但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列明相关条款,且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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