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践合同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 一、借款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吗 借贷合同一般为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 二、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成立合同的条件有:其一,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其二,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其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还有一些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其成立除须上述三要件外,尚须特殊要件,即或依一定方式,或完成标的物的交付。否则,不能成立合同。 三、合同涨价有什么条件 合同涨价的条件: 1、逾期交付标的物的,违约方应当承担不利价格。逾期交付标的物的,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 2、价格下跌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执行; 3、价格下跌时,按原价执行。除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外,任何一方不得按合同约定履行。 对于不属于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商品,无论当事人是否违约,都应按原价执行,不得按新价执行。此时,当事人也可以协商一致,改变原价;但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按新价履行。或要求对方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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