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义务兵与合同兵(志愿兵)有什么不同?义务兵与合同兵(志愿兵)有什么不同来源不同义务兵是公民凭自愿应招到军队服兵役,并与军方签定服役合同,而服义务兵役的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是指服义务兵役制满年限后,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与部队签订劳动合同,继续在部队服役并且享受工资及其它待遇的职业军人。也称之为合同兵或士官。2.年份制度不同义务兵是两年制,只有两年合同兵也就是过去人们所说的志愿兵,是每隔几年要签合同一次,前面是在当兵第五、八年都要签合同,越往后对专业和能力的要求越高;合同兵目前已经改革成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服役期分别是3年、3年、4年、4年、5年、5年、6年。3.薪资制度不用义务兵两年是拿的津贴,没有房补。而合同兵拿的是工资,有房补。4.发展不同合同兵是资深的士兵,义务兵服役满两年才有机会选拔为士官,此外士官岗位对口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入伍有机会直接成为士官。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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