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找不到欠债人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找不到欠债人请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一、在债权诉讼时效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公告程序进行审理、缺席判决。 二、判决文书生效以后,若对方仍未履行生效文书规定的履行义务的,请在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尚未执行到案款的,人民法院会向申请人送达终本裁定,申请人拿到终本裁定后,随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受时效期限的限制。 提醒特别注意:如果未在诉讼时效期限内起诉,将失去胜诉权,法律不再保护债权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九条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