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区分转继承与代位继承 |
释义 | 法律分析: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是两个概念。转继承实际上发生了两次继承。因为转继承意味着第一次继承已经开始,但继承人在尚未取得遗产时死亡,此时他的原因取得的遗产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例如爷爷、父亲、儿子三代人,爷爷首先死亡后,父亲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财产,但父亲尚未实际取得遗产又不幸身故,此时父亲原本应继承的遗产由儿子继承,因为儿子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这是转继承。 而代位继承只发生一次继承。因为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原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例如爷爷、父亲、儿子三代人,父亲首先死亡,爷爷死亡时间在后。爷爷死亡时,儿子并不是爷爷的法定继承人,如果按照法定顺位继承遗产,儿子没有继承权,因此法律规定了代位继承,这时儿子代替父亲继承爷爷的遗产,就是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