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一次交公积金需要开户。具体如下: 1、新开户单位到管理或管理部领取住房公积金申请登记表、住房的公积金汇缴的变更、补交清册、住房的公积金委托的收款协议书,由单位按照有关的政策的规定确定缴交比例; 2、在变更清册的补交栏中填写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之月至开户上月的应补交额,其他的表格根据填表的说明填写了,加盖单位公章,交审核并办理了开户的手续; 3、新开户的啊单位将补交额和月应交额的合计数,存入指定的银行专户内的。单位根据打印的住房公积金基数核对清册建立个人明细账和单位账; 4、正常缴交的单位需在每月15日前将款项存入专户;缴存有变动的单位需在每月15日前向报送变更清册,调入或调出的,在摘要栏中注明调入或调出单位,并将变更后的月缴交额,存入专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